各教学科研单位:
根据《兰州大学“萃英伯乐奖”评选奖励办法》(校人〔2021〕84号),现就2021年“萃英伯乐奖”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名额
各教学科研单位原则上可推荐“萃英伯乐奖”先进个人1名,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。“萃英伯乐奖”先进单位根据工作实际申请。
二、工作要求
(一)“萃英伯乐奖”先进个人由所在中层党组织提名,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推荐。“萃英伯乐奖”先进单位由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向学校申请。
(二)推荐先进个人请填写《兰州大学“萃英伯乐奖”先进个人推荐表》(附件1);申请先进单位请填写《兰州大学“萃英伯乐奖”先进单位申请表》(附件2)。同时报送本单位推荐工作报告,报告须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(三)请于2021年9月3日18点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人才办(贵勤楼B219室),同时发送以上材料电子版至rcb@lzu.edu.cn。
联系人:周继安、倪云霞,联系电话:8915759。
人力资源部 人才办
2021年9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