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申报教学仪器设备维修专项经费的通知
【发布日期:2021-09-06】各学院:
为解决本科教学仪器设备因缺少维修经费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问题,深入推进学党史,办实事活动,现组织开展2021年本科教学仪器设备维修专项经费申报工作,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条件及要求
1.此次申报仅面对全校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维护,不支持购置新的仪器设备。
2.申请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5万元;执行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。
3.优先资助国家级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,特别是2020年度考核优秀的单位。
二、申报程序
1.仪器使用负责人填写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经费使用申请表》(附件1),附预算明细、报价单及所维修仪器设备承担的本科教学任务,申报材料报所在单位审核,各单位视仪器设备维修的紧迫程度排序推荐1-3项。
2.各单位务必于2021年9月13日前将《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经费使用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2)及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(贵勤楼B318),电子版发送至lzulab@lzu.edu.cn。
联系人:王姗姗 0931-8911076
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
2021年9月6日